潮阳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1-10-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潮阳区 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 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 2021〕29号 潮阳区 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人民政府按委托权限于2021年8月3日以(粤府土审(05)〔2021〕37号)批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已转文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11.998公顷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地类、所有权人及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见下表: 序 号 被征地 单位 征收土地 面积(公顷) 土地 位置 地类 所有 权人 征地补偿 标准(万元 /公顷) 征地补偿 安置总费用 (万元)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1 金灶镇径头经济联合社 10.6517 坑尾片区 5.4697 5.182 径头经济联合社 240 2556.408 1.3463 0.8453 0.501 195 262.5285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三、登记期限: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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