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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茅台文体中心项目用地的 预 审 意 见(仁国土资发〔2017〕46号)

所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
公示日期2017-07-2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关于茅台文体中心项目用地的 预 审 意 见(仁国土资发〔2017〕46号) 字号:[ 小 中 大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仁国土资发〔2017〕46号 仁怀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茅台文体中心项目用地的 预 审 意 见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办理茅台文体中心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 》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项目拟选址位于中枢街道办事处陵园社区,拟用地总规模为5.5015公顷,拟用地范围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符合《仁怀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和《仁怀市中枢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原则同意项目用地通过预审。项目在初步设计时,应进一步优化方案,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二、根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方案、资金必须落实。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应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措施,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要积极协同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采取社会保障等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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