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2021-G-2)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8-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仁怀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2021-G-2) 字号:[ 小 中 大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仁怀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仁怀市 2021 年度第二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请示》(仁府呈〔2021〕10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对不符合建设用地审批要求的 2 号地块予以核减,核减面积 34.1427 公顷。原则同意你市核减后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市茅台镇大同村、卢荣坝村、椿树村、观音寺社区集体农用地 27.9312 公顷(耕地 19.9095 公顷、林地 4.2744 公顷、其他农用地 3.7473 公顷)、集体未利用地 0.36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0.4408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28.7337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2929 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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