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予退还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 |
| 公示日期 | 2022-01-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仁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不予退还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公告 字号:[ 小 中 大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原仁怀市金辉砂石厂等27个矿山未按要求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根据《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和《遵义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原仁怀市金辉砂石厂等27个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将不予退还原矿业权人,该部分基金统筹用于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中。 202 2 年 1 月 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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