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 |
| 公示日期 | 2025-10-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国能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国能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国能(江门)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主体: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国能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6日 意见接收单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堤东路129号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3160327 邮箱:jmszrzyjhyhdglk@jiangmen.gov.cn 附件:《国能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附件下载: 附件:国能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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