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白城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4-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04-21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我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政策落地实施,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吉自然资规〔202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项目实施要求 本意见所称点状供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实施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确需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结合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建(构)筑物占地面积、配套设施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和点状供应的项目用地方式。 ( 一)点状供地范围。 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实施点状供地。 (二)数量和面积要求。 2023年,白城地区点状供地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单个项目使用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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