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1号(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审查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7-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08 〕 174) 、《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要求, 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 1 号(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矿 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 2 5 年 7 月 1 日至 202 5 年 7 月 10 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论证情况 序号 报告名称 审查单位 审查结论 审查通过时间 1 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 1 号(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通过 202 5 年 6 月 24 日 地 址:昌吉市建设路 106 号 联系人:葛鹏 固定电话: 0994-2342435 传真: 0994-2345835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 5 年 7 月 1 日 1. 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1号(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pdf 2. 公众意见表.doc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