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公示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白城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4-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公示 时间:2024-04-10 来源: 为全面落实白城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现将白城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执法主体: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二、受托执法机构:白城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受主管部门委托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受理并核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 3.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4.负责对涉嫌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移送。 5.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三、受托执法机构: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洮北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总站 ,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务; 2.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检查(巡查)权,并对委托机关负责; 3.加强对行政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定期向委托机关报 告委托权限内的检查(巡查)情况。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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