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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恰县医疗垃圾处理项目用地的批复

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
公示日期2021-09-23
截止日期2021-09-2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乌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克州乌恰县医疗垃圾处理项目用地的请示》(恰政发〔2021〕24号),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使用位于乌恰县黑孜苇乡库勒阿日克村国有未利用地1.0公顷(共1宗地),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0公顷。请严格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作为乌恰县医疗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将有关内容填报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该项目使用乌恰县用地计划指标。 二、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做好供地工作,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防止土地闲置。 三、禁止在各类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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