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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克陶县奥尔托喀纳什矿区生产生活区项目(2021年第一批)用地的批复

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
公示日期2021-10-14
截止日期2021-10-1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阿克陶县奥尔托喀纳什矿区生产生活区项目(2021年第一批)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1〕29号)已收悉,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使用阿克陶县木吉乡布拉克村国有未利用地5.6499公顷用于项目建设,此次共批准建设用地5.6499公顷。请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地,作为阿克陶县奥尔托喀纳什矿区生产生活区项目建设用地。项目使用阿克陶县本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将有关内容填报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该项目使用阿克陶县本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二、请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做好供地工作,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防止土地闲置。 三、禁止在各类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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