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五指山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实施意见》(琼发〔2010〕13 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琼教〔2011〕49 号)等文件精神,履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各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优先保障,切实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学校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审核认定。 (二)基本要求 1.教育机会基本均衡。义务教育阶段的毛入学率达100%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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