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衡国用(1993)字第94号、衡国用(1999)字第0140号)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衡水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5-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公示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衡国用(1993)字第94号、衡国用(1999)字第0140号) 40 公告公示 /col/col3010/index.html 公告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衡国用(1993)字第94号、衡国用(1999)字第0140号) 发布日期:2025-05-27 14:52:36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为实施城市规划,促进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收回原西粮库西侧区域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勘测定界图所示位置及面积收回衡水市物业管理中心(原衡水地区地直房管所)名下衡国用( 1993)字第94号国有土地经核减后剩余土地面积885.53平方米 。 按照勘测定界图所示位置及面积收回 衡水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原河北省衡水市供销输运开发总公司)名下 衡国用( 1999)字第0140号 部分国有土地 使用权 面积 3363.5平方米。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 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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