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振兴区政府地块和人民广场A地块 改造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作废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丹东市 |
| 公示日期 | 2019-07-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振兴区政府地块和人民广场A地块 改造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作废的公告-通知公告-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振兴区政府地块和人民广场A地块 改造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辽宁省实施 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对振兴区政府地块和人民广场A地块改造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600201200067号)进行注销作废,自见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将收回原证并注销作废,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特此公告!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 月24 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