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第2期临时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批复(保国土资发〔2018〕8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保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1-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第2期临时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批复(保国土资发〔2018〕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 登录 匿名 【用户空间】 | 加入收藏 | 退出 网站首页 | 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x 网站首页 保山概览 市政府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务资讯 互动交流 索引号 01525533-X-05_A/2018-042406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土地审批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1-0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第2期临时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批复(保国土资发〔2018〕8号)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第2期临时用地的请示》(施国土资发〔2017〕2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时占用甸阳镇大寨村民委员会大寨第二村民小组,花山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共用地;甸阳镇大竹蓬村民委员会大楼子村民小组,长官司第四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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