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总平面方案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佛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9-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佛自然资明告〔2024〕417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总平面方案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明路10号的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总平面方案变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车间4、车间5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地块现状情况及为满足建设单位的实际使用要求,申请对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总平面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车间5一区、车间5二区各增加一层,由二层改为三层,屋面楼梯机房修改,基地面积不变; 总平增加机动车位数、非机动车位面积,指标对应修改调整; 总平面方案调整后各经济技术指标如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737.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56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2736.32平方米,总基底面积17949.23平方米,容积率1.59,建筑密度39.24%,绿地率10.84%,配套停车位124个,非机动车位面积472.03平方米。 单体方案 佛山市高明鸿鹰食品有限公司总平面此次修改共涉及建筑单体2个: 车间5一区,地上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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