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5]115号 方秉权(梅塘新村103栋503室)
| 所在地区 | 安徽省铜陵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6-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作废公告[2025]115号 方秉权(梅塘新村103栋503室) 日期: 2025-06-30 16:44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BDCDJ 20250630 访问量: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备注 1 2000005768 方秉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40705012016GB00146F01030503 梅塘新村 103 栋 503 室 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添加收藏】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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