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继承(受遗赠)公示【2022】28号 点击数:151 发表时间:2022-02-23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庆阳市 |
| 公示日期 | 2022-02-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 详细内容 公告公示 继承(受遗赠)公示【2022】28号 来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23 15:35: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小 大 】 位于 西峰区南大街 191号(机械厂)1幢2单元2-302室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 闫作谋 。因 闫作谋 于 2005 年 10 月 15 日 死亡。现 杜巧林 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 30天内向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阳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人防司法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8855293,885521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 公 示 。 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 年 02月23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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