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7)号 点击数:95 发表时间:2025-03-18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庆阳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3-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 详细内容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8 10:32:3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小 大 】 根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甘1002执4127号之一号文件规定 ,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 现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1 李志永 甘(2018)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595号 房产 西峰区世纪新村花园小区群贤苑1单元1-502 189.47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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