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动态 工业用地出让严禁突破最低价标准 省国土资源厅将会同省监察厅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以各种变相形式违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东营市 |
| 公示日期 | 2007-03-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工业用地出让严禁突破最低价标准 省国土资源厅将会同省监察厅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以各种变相形式违 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06]307 号 ) 精神,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实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贯彻国家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定,严禁低价出让、变相补贴、返还出让金。凡属 2007 年 1 月 1 日 后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底价以及据此签订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的,其地价水平均不得低于国家最低价标准。 各市要加快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城镇基准地价实施统一更新调整,基准日统一设定为 2007 年 1 月 1 日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范围内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且由政府完成前期开发的,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其末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按最低综合修正 ( 不包括年期修正 ) 幅度向下修正后的价格不得低于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所在地土地等别的最低价标准。 通知要求各市、县务必于 2007 年 5 月底前完成更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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