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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海丰路、烧香河路延伸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业务类型规划公示
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公示日期2017-03-0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出具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海丰路、烧香河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为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 2017年1月24日),同意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海丰路占地规模约为 1.2公顷、烧香河路占地规模约为0.8公顷,符合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定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规模应控制在 2.0公顷内。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海丰路、烧香河路延伸工程项目建用地预审(有效期为三年)。 本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你单位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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