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潮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潮阳区海门产业园区提质升级项目-滨海大道等项目)》的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7-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关于《汕头市潮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潮阳区海门产业园区提质升级项目 -滨海大道 等项目)》的公告 我区组织编制的《汕头市潮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潮阳区海门产业园区提质升级项目 -滨海大道等项目 )》(编号: 4405132023005)经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实施 “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布局,以及响应省、市和潮阳区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新农村,促进潮阳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我区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但由于本次项目部分用地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不相符,为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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