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龙门县第2024524号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8-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龙府集用(2012)第132409278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补发或作废不动产登记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 面积(㎡) 声明人 1 谭润金 龙府集用(2012)第1324092781号 宅基地使用权 龙城街道办江夏村元心村民小组 《集体土地使用证》 70.2 谭润金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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