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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龙门县第2024596号

业务类型规划公示
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公示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 龙门县房登字(97)129号 的《他项权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补发或作废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不动产登记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3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 面积(㎡) 声明人 1 龙城镇化工厂 龙门县房登字(97)12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龙门县县城甘西路39号 《他项权登记证书》 846.4 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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