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龙门县第2024821号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4-11-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公顷) 声明人 1 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一队经济合作社、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二队经济合作社、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三队经济合作社、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四队经济合作社 龙府集有(2016)第132410000004号 集体土地所有权 龙门县麻榨镇坳头经济联合社 3.4316 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一队经济合作社、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二队经济合作社、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三队经济合作社、龙门县麻榨镇坳头村四队经济合作社 2 龙门县麻榨镇东埔经济联合社 粤(2016)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2553号 集体土地所有权 龙门县麻榨镇东埔经济联合社 6.4358 龙门县麻榨镇东埔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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