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龙门县第2025097号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2-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6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继承人 1 陈干娣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石下中新村 粤(2022)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567号 185.2 住宅 陈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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