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龙门县第2025409号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7-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日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 用途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曾森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龙门县龙江镇镇政府宿舍大楼 粤房地证字第1794591号 93.1 住宅 曾杏平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