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龙门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的公示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7-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局编制了《惠州市龙门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情况表》),现将《情况表》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6日,共15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总面积1.8347公顷,其中0.1475公顷用地拟建设农村道路(该部分用地无需落实城镇规模),0.0810公顷用地为村庄建设用地,剩余1.6062公顷用地为非城乡建设用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得到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本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全部来源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可布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