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龙门县第2025481号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7-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6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声明人 1 李长江 441324103004JC00246 宅基地使用权 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上车村民小组 111.9105 李长江 2 李长江 龙府集用(2011)第1324083585号 宅基地使用权 平陵镇晨光村上车村民小组 111.9 李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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