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自然资源局拟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示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5-12-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拟收回收购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公顷)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1 龙门县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龙门县龙华镇水口村贝塘村民小组 0.5392 1652.65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至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办理收回收购手续。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日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