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龙门县第2026840号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6-07-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现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9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声明人 1 信用社 龙门县房登字(97)138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龙门县龙城镇文化路同禾1号 65.35 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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