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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龙门县第2026865号

业务类型规划公示
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公示日期2026-07-1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6日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 用途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王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永汉镇大通街91号 龙府国用(1990)第13240200354号 75 城镇住宅用地 唐桂欢 2 王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龙门县永汉镇三槐街85号 0158547 139.44 住宅 唐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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