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批前公示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 公示日期 | 2021-12-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地块东、南至用地边界,西至丽园南路,北至沿河绿化带。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阳光规划”要求, 现将初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或向项目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意见表,如要求听证,直接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书面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87180450、87237617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邮编:315016 电子邮箱:nbghj@ningbo.gov.cn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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