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东宝山应急产业项目)控规及规划条件变更(草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龙岩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1-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收到龙岩新罗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关于申请变更龙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东宝山应急产业项目)控规及规划条件的报告后,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东宝山应急产业项目)控规及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报告》,现已通过论证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变更后的地块控规及规划条件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2月5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龙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东宝山应急产业项目)控规及规划条件变更(草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6日 龙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东宝山应急产业项目)控规及规划条件变更(草案) 一、区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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