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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涵江区旧城片区苏墩地块一规划条件的函(莆自然资审〔2020〕40号)

所在地区福建省莆田市
公示日期2020-08-2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莆 自然资审〔 20 20 〕 40 号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 涵江区旧城 片区苏墩地块一 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 涵江区旧城分区单元( 350303-15 )苏墩 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 涵江 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 涵江区旧城片区苏墩地块一规 划条件函告如下: 序号 涵江区旧城片区 苏墩地块一 规划设计要求 备注 1 用地位置 位 于 涵江区旧城分区单元( 350303-15 ) 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 规划道路 、南至 现状安置地 、西至 河道绿化带 、北至 苏墩 路 。 2 用地性质 城镇住宅用地 3 总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约 11396 ㎡ 4 容积率 > 1.0 且≤ 2.9 5 建筑密度 ≤ 22 % 6 绿地率 ≥ 3 5% 7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 80 米 , 住宅建筑层数应≥ 5 层。 8 建筑退让要求 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地上建筑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7 年版 ) 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地下室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7 年版 ) 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退让道路红线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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