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丹东市 |
| 公示日期 | 2022-12-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草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草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丹东市组织开展了《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以引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总体行动纲领,为建设东北亚地区有影响的国际化水平的开放型城市,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创 新型城市,绿色发展、美丽文明的幸福宜居城市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了让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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