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朔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1-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省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整改 办 《关于 对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任务 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 整改时限: 2022年底完成。 二、整改目标: 分类处置,清理规范矸石用地,坚决查处违规侵占耕地及基本农田行为。 二、整改措施 (一)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 41个违法压占土地的排矸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煤炭企业煤矸石堆放造成土地损毁的,限时清理并恢复土地原貌。拒不完成土地复垦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属地地方政府负责清理,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生态治理恢复。 (二)严格用地审批。分类处置,全面清理,对于占用耕地级基本农田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坚决清理恢复;对于占用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条件下依法办理用地手续,规范用地。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缔,恢复原貌。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措施,我市对 42家企业涉及的21个排矸场按实际情况进行了分类处置。 (一)查处闭库并覆土复绿 9家。 一是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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