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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批前公示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公示日期2021-02-0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贵规私公〔 20 21 〕 9 号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 2013 〕166 号)》规定,现将林秀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点: 港南区友谊大道 135 号 。 二、公示内容:现拟同意林秀梅建设住宅楼一栋。底层占地面积 44 .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16.4 平方米,建筑总层数四层半,南面准伸封闭阳台 1.20 米,其余各面均不准出檐。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 二 )贵港 自然资源局 网站 ( http://gg.dnr.gxzf.gov.cn/ ) 。 四、公示期限:公示期七天( 20 21 年 2 月 1 日至 20 21 年 2 月 6 日)。 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局 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我 局 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贵港市荷城路 96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局 窗口;邮编: 537100 ;联系电话:0775-4568 4 9 1 ) 贵港市 自然资源局 20 21 年 2 月 1 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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