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城区大菉镇等9个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9-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防城区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015 年调整)的请示》(防区政报〔 2017 〕 52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防城区大菉镇、峒中镇、那良镇、那梭镇、华石镇、茅岭镇、江山镇、扶隆乡、滩营乡等 9 个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2015 年调整,以下简称“乡镇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二、你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按照下达的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详见附件)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强化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从严把好项目用地选址关,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对因灾害毁损的耕地要及时采取措施恢复耕作;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积极通过复垦工矿废弃地和整理农村建设用地,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等补充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逐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规划期内,全区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868.5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09.7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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