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锦江白鹭郡 13#住宅楼建筑调整的公告(北自然资布〔2024〕134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 公示日期 | 2024-11-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已受理北海市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锦江白鹭郡13#住宅楼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现将上述调整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锦江白鹭郡项目位于南珠大道东面、北海之光学校以南,项目用地面积128921.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居住用地,项目于2021年8月办理规划手续。 现建设单位结合项目的实际需要,申请13#住宅楼建筑调整。将13#住宅楼楼宽由16.1米调整为14.1米,建筑立面发生少许变化,建筑内部布局部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南路73号北海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36000,电话:0779-3207304) 网站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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